12月20日-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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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之声】
●《中国教育报》12月22日报道:《消防安全将成大学生必修课 每届新生最少4学时》 日前,教育部和公安部联合在浙江林学院召开现场会,来自全国几十所高校的有关负责人深入研讨将于明年起施行的《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并通过现场观摩消防应急演练等形式学习消防知识,感受大学生掌握消防知识的重要性。
记者获悉,由教育部和公安部联合签署的《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将于2010年1月1日正式施行。该规定明确,根据消防安全教育的需要,从明年开始,消防安全教育将成为大学生的必修课,消防安全知识将纳入教学和培训内容;每届大学新生都必须进行不低于4学时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对于进入实验室的学生还要进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规程培训。
规定要求,每所高校“要积极开展学生自救、逃生等防火安全常识的模拟演练,每学年至少要组织一次学生消防演练,每学年至少要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并在校园网络、广播、校内报刊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使学生了解防火、灭火知识,掌握报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的方法。
据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1月至11月,全国各类学校已发生火灾700多起,虽然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但是形势依然严峻。《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出台,为今后加强和规范高校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校财产安全指明了方向,规范了管理程序和行为。
●《中国新闻网》12月25日报道:《教育部:313个非艺术类专业可按艺术类招生》 教育部近日发布通知称,313个非艺术类本科专业点,2010年可继续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
据悉,从2009年7月开始进行的普通高等学校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清理审核工作业已完成。教育部已将《普通高等学校可继续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名单》印发给各个省市区和高校。
这次清理审核,对可继续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工业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等本科专业的学位授予门类进行了必要的统一规范(即只可授文学学位)。通知要求有关高等学校据此做好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的调整工作。相关专业的在校生可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按原培养方案或教学计划培养至毕业,并按有关规定授予相应的学位。
另外,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学、媒体创意、宝石及材料工艺学、工业设计、影视艺术技术、数字媒体艺术、建筑学、景观建筑设计、包装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等17种含有艺术属性的专业,须经教育部批准后方可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
社会工作、教育技术学、小学教育、烹饪与营养教育、文秘教育、汉语言文学、编辑出版学、数字媒体技术、城市规划、园林、旅游管理等11种专业,从2010年起不得再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
此次清理审核共有68个专业点未通过审核。这些专业自2010年可继续招生,但不得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
通知强调,今后未经教育部批准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一律不得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