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五五”普法期间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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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0-09-16
为继续推进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遵守保密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根据《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保密局“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省委、省政府转发的《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紧密联系保密工作实际,进一步增强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遵守保密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二)工作目标
“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是:服务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根据广大干部群众对保密法律法规知识的实际需要,结合保密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通过深入扎实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巩固“四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成果,推进“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各项工作的落实,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涉密人员、公务员的保密法律意识和保密防范意识,提高保密工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形成全省上下自觉保守国家秘密的良好风尚。
二、工作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根据“十一五”《规划纲要》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组织安排和落实好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任务,促进全省保密工作的发展,为构建和谐安徽,推进我省奋力崛起和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2、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根据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工作特点和实际需要确定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和教育方法,制定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年度计划,提高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与时俱进,求实创新。结合保密形势和保密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及时改进宣传教育的内容和形式,每年确定一个主题宣传活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同时研究宣传受众心理需求,探索保密法制宣传的内在规律,创新宣传形式。在运用行之有效的传统宣传教育形式的同时,注重运用现代化传媒手段,努力营造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良好氛围,增强宣传教育效果。
4、学以致用,学用并举。通过学法,着力在用法、规范执法行为上下功夫。通过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定密、依法检查、依法管理的实践活动,加快保密管理法制化进程。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保密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和保密常识的宣传。要深入学习《保密法》、《保密法实施办法》及配套法规规章,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宣传计算机、手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等信息技术新产品使用常识,使广大群众尤其是广大干部职工自觉遵守相关保密要求,履行保守国家秘密义务。
(二)开展新形势下保密形势和保密责任意识的宣传。要加强对国内外安全保密形势教育,及时了解国内外形势对保密工作的影响,深入学习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保密行为规范,加强警示教育和法律责任教育,提高领导干部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增强广大领导干部、涉密人员做好保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自觉遵守保密法律法规,主动履行保密工作职责。
(三)开展保密法制建设新进展和新成果的宣传。深入宣传保密法制建设成果,掌握保密法制建设新动态,紧跟保密法制建设形势,把握保密工作大局,及时制定和调整法制宣传重点,更好地规范保密管理。
(四)开展保密技术防范知识的宣传。大力宣传网络化、自动化、信息化安全保密知识,加强对常用保密技术防范产品的性能、使用方法及产品应用环境、应用系统的保密要求等方面技术知识宣传和培训,增强技术防范意识,提高保密技术防范效果和能力。
2006年至2010年逐年开展五项主题活动:编制“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开展信息安全保密知识普及教育、开展领导干部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开展保密法制宣传理论研讨、进行全省“五五”保密普法验收。
四、主要对象和基本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
1、列入领导干部工作计划。加大对领导干部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将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每年组织一次主题宣传活动,促使各级领导干部重视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带头学法、用法、执法,依法开展保密工作。
2、纳入党校(干校)、行政学院教育内容。充分发挥各级党校(干校)、行政学院的教育主阵地作用,协调安排好各级党校(干校)、行政学院的保密教育课,做到教学有计划、课时有安排。要通过开展经验交流、教学观摩和教学研讨等活动,不断丰富教学形式、充实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质量,确保教育效果。
3、纳入各级党委(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利用各级党委(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的时机,将保密法律、法规及重要的保密文件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各级党委(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保密法律知识情况纳入单位保密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促使保密法制教育制度化、经常化。
4、列入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的协调配合,把保密法律知识纳入领导干部选拔的考核范围,并把执行保密纪律、落实保密领导责任制的情况,列入领导干部考核内容。
5、积极探索在领导干部中开展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做好领导干部保密法制讲座、领导干部保密法律知识年度考核工作,使各级领导干部不断提高对保密工作的认识,自觉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开展调查研究,发现和总结在领导干部中开展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做法,探索对领导干部日常保密教育的新途径,增强领导干部保密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切实加强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涉密人员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
1、增强计划性。根据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涉密岗位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各级、各单位要制订具体的保密教育培训计划,使涉密人员掌握必要的保密法律知识、保密技术防范要求和知识,自觉履行保密责任和义务。加强对涉密人员上岗、在岗的保密教育培训和离岗前的保密教育管理工作。
2、提高针对性。要紧密联系各部门各行业的特点和工作需要,确定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利用有效载体和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保密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军工科研生产单位对保密要害部门涉密人员要进行全员保密教育培训和考核,使其明确保密要求、遵守保密规定,履行保密义务。
3、加强指导性。各级保密工作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部门的主管作用,指导主管部门对本系统和本行业的涉密人员保密法制教育培训工作。要加强对各单位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涉密人员保密教育培训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注意总结经验、树立先进典型,及时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和研讨活动。通过建立联系点的办法,以点带面,推动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切实加强对公务员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
1、教育要规范。要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的协调配合,继续把保密教育纳入公务员上岗、任职培训及管理工作中,使公务员保密法制教育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2、学用结合。在加强公务员保密教育的同时,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利用机关宣传栏、警示标语和开展保密知识竞赛等形式,增强公务员的保密意识和保密观念,提高他们在具体业务工作中遵守、履行保密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四)切实加强对保密干部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
1、对专职保密干部,进行全面系统的保密法律法规教育培训,针对保密形势发展的需要和保密法制建设发展,坚持每年开展一次保密知识更新培训。对新调整的专职保密干部及时进行保密执法资格培训和保密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依法管理保密事务的能力。同时建立健全专职保密干部考核制度。
2、对兼职保密干部,要坚持持证上岗制度,在工作实践中加强对他们的保密业务工作指导,通过业务培训、上门督促等多种形式,使他们掌握必备的保密法规知识,提高他们依法管理保密事务的能力和水平。
3、开展保密工作理论研讨活动,积极组织专项调研、论文评选,加快保密理论发展,推进保密法制建设步伐。
(五)切实加强对广大群众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
1、善于掌握和利用保密教育时机。利用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等时机,统一组织,上下联动,通过图片展、案例展等形式,集中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氛围,提高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2、创新教育形式。积极会同宣传、广电、新闻出版等有关部门,开展面向全社会的保密法制宣传,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要通过开办保密法制宣传栏目等形式,在运用传统有效的宣传教育方式的同时,充分利用现代传媒优势,加大保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各地保密工作部门要建立保密法制宣传网站,各机关单位要利用局域网开辟保密法制宣传网页,使保密法制宣传经常化。
3、保密教育进学校。积极与教育部门协调,把保密法规知识纳入大中学校法制教育内容,将保密教育与爱国主义教育有机结合起来。省内各大专院校要在校园网站上开辟保密法制宣传网页。通过校园网、保密法制宣传栏或讲座的形式,普及保密法律法规知识和保密常识,提高青少年的保密意识,使他们懂得应该遵守的保密行为规范。
五、工作步骤
“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从2006年开始,到2010年底结束。
1、准备阶段(从现在开始到2006年底)。各级保密工作部门要按照本规划的要求,紧密联系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制定出本地区、本部门的“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切实做好“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组织、宣传、发动等项工作。各地区、各部门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于2006年11月底前,报省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省国家保密局备案。
2、实施阶段(2007年初到2009年义)。各地区、各部门要在制定规划的基础上,抓紧组织好规划的实施工作。从2007年起,对每年的工作都要做出具体安排,并制订出年度工作计划。每年年底,要对年度工作计划的完成和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省国家保密局每年将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完成情况列入各市和省直各单位保密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3、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2010年第一季度,各级保密工作部门对本地区、本部门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和总结。第二季度,各市和省直各单位要将本市、本部门“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情况,书面报省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省国家保密局,省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省国家保密局对此组织全面考核,并进行抽查。第三季度,省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省国家保密局将全省“五五”保密普法规划完成情况汇总书面报中保办、国家保密局,同时做好迎接中保办、国家保密局和全省普法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
六、组织领导和保障
1、加强领导。各级党委(党组)保密委员会要高度重视“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定期听取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并指定一名负责同志分管。
2、争取支持。各级保密工作部门要创造条件,积极开展工作,主动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对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视和支持,积极争取各级普法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帮助。
3、组编教材。“五五”保密普法期间,省国家保密局将继续发行国家保密局编制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材料、资料和保密教育专题片。同时组织力量,结合实际,及时整理和编辑有关保密形势材料,编写本地所需的教材、资料。
4、建立激励监督机制。建立健全评优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开展规范实施的阶段性考核,开展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表彰奖励工作。
5、经费保障。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转发的《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皖发〔2006〕9号)提出的“各级政府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确定经费保障标准。各部门各单位要安排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的要求,切实解决好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经费问题,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